縣經開區(qū)管委會:
近期,我縣開展了“低小散”企業(yè)安全隱患專項檢查,排查出安全隱患235處,其中重大安全隱患3處。為進一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管理制度,經研究,決定對3處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掛牌督辦,現(xiàn)將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單位名單予以公布,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:
一、 強化隱患整改主體責任。相關企業(yè)是隱患整改的責任主體,要切實認真履行職責,及時制定整改方案,做到整改責任、期限、措施、資金和應急預案“五落實”,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,確保整改期間的生產安全。各企業(yè)主要負責人是隱患整改的第一責任人,要高度重視,安排專人負責,配置精干力量落實隱患整改工作。因整改不力引發(fā)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從重處罰,并納入“黑名單”管理。
二、嚴格隱患整改督辦責任。督辦單位要指導、督促隱患治理責任單位制定整改方案,定期深入現(xiàn)場,協(xié)調解決問題,實時跟蹤督導,確保工作部署、防范措施、安全責任、隱患整改和責任追究“五到位”。要加強對隱患整改過程的監(jiān)控,嚴防在整改期內發(fā)生事故,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
三、健全隱患整改驗收銷號機制。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完成后,隱患整改責任單位要及時向督辦單位提出書面驗收申請,經督辦單位報請縣安委會辦公室驗收合格后摘牌銷案。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列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,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導致事故發(fā)生的實行“一票否決”。
附件:績溪縣“低小散”企業(yè)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企業(yè)名單
績溪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
2020年7月16日